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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文件大小 |
324.00K |
文件格式 |
(doc) |
| 上传作者 |
中国投标网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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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时间 |
2010-7-29 |
点击次数 |
1887人次 |
| 所属分类 |
免费下载 -> 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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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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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市政道路彩虹路BT项目已经佛山市人民政府立项批准,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本项目采用BT模式操作,建设资金由投资方负责落实、投入,待项目建成移交政府后,由政府财政分期偿还;项目建设由施工方负责。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项目操作,作为招标人其决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投资方及施工方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本次招标同时确定项目的投资方及施工方,投资方及施工方必须结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投资方负责项目投资、施工方负责项目施工建设。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投资方草签BT协议,待该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后,再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正式BT协议;项目公司与中标人施工方须按招标人确认的原则签订施工合同,该合同同时须经招标人确认方可生效。 2.合同项下所承担的工程内容已在本须知附录工程概况中加以叙述。该附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描述、主要工程概况、工程技术标准,预计施工工期。 3.本项目招标的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中投资方为主办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经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有承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相应管理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0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所需要的高级专业人才及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2)施工方应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类似工程履历、施工业绩良好,且通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非佛山市的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需到佛山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申请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两年在佛山地区的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工程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4.本工程不接受下列企业的报名: (1)企业资质或范围不符合工程要求的; (2)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被主管部门取消经营权有效期内的;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4)非联合体申请人; (5)联合体一方以与不同联合体成员组成一个以上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申请人投资方及施工方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通过年审; (7)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人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权代表预审申请人的。 5.为了获得投标资格,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鉴于此,所有申请人必须使用所附表格,并按表格所要求的内容提供下列资料,这些资料必须附在相应的表格后面: (a)申请人的身份和组织机构,包括法律身份或法律地位、单位名称、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及施工资质证书; (b)申请人过去的详细履历,包括过去二年类似工程的投资和施工业绩和目前承担的工程以及其他承诺的合同;申请人须提供该等工程相应的合同协议书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c)申请人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的详细情况; (d)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e)申请人建设本工程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f)申请人过去二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申请人出具的允许业主在其开户银行进行查询的授权书; (g)申请人近二年介入的诉讼情况; (h)投资方、施工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协议; 如不按所附表格要求填写,可能导致申请人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符合性检查并满足所有的强制性标准、但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否则将重新进行。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3至9家之间(含9家)则全部通过资审;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由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择9家正式投标人。 7.资格预审的申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本,副本必须与正本的内容完全一致,且应在封面上注明),递交到下述地址: 递交地址:佛山市人民路98号八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建红 联系电话:0757-82307554 传 真:0757-82301809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0 年_ 月 日 ~月 日 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8.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评定。资格预审的评定是依据上述提供的资料以及招标人可能要求申请人做出的澄清。申请文件中没有证据支持的业绩和其它资格水平不作为评定的基础。招标人保留对申请人所提供主要资料进行核定或要求澄清的权利。申请人所作的虚假、不真实的介绍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9.如果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列的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包括信贷证明)以及拟设置的组织机构在投标时原则上应按原有内容填报,局部的调整必须不低于原填报的能力水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人的申请人自身的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人的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按第7条地址回复招标人(通过电传或传真),确认收到通知。投标邀请书将交至每位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人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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